中心主页 |  中心概况  | 信息快递 | 技术创新 | 科技成果 | 示范中心 | 服务业绩 | 高新技术动态

 

 

吉林省科技厅技术合同订立及认定登记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技术成果商品化法律体系的建立,技术市场对推动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是技术市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近几年,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金额稳步增长,交易规模和水平不断提高。省科技厅为了加强技术合同登记管理,与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转变管理方式的意见》,明确规定省科技厅负责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统计分析的管理工作,并委托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具体负责办理本区域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相关的管理工作。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要转变工作作风和管理方式,通过技术合同的认定和登记,进一步加强对技术市场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协调财政和税务部门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现阶段技术合同被广泛适用于各个经济领域,由于技术商品是知识形态的特殊商品,它具有先进性、无形性、使用价值的非直接性等特征,使技术交易变得非常复杂,因此引起的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当事人订立技术合同的条款作出了明确规定,合同双方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要认真依法订立技术合同,由于某些原因,当事人订立技术合同时,条款不尽完善,总是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缺陷,而合同纠纷大多是因为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造成的。现就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订立和认定技术合同应当注意的主要事项作简要介绍。  
  技术合同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应当用简明、准确、专业的文字表明技术合同的标的和类别,切忌使用法律、法规以外的名称。例如,关于淮河水质污染源调查的技术咨询合同。  
  2、标的内容、范围和要求。此条是合同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条款之一。当事人应该明确合同项目的技术领域,是何类标的的技术成果,是软件、硬件,或是其他不涉及技术权益的技术性指导、咨询、中介、培训等其他技术服务形式,该技术的科技水平以及衡量和评定其水平的主要技术指标或技术标准,技术的应用范围、寿命周期、市场容量、价格、价值和利润,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基本评估的分析论证。标的技术的内容直接关系到合同其他条款的执行,签约双方应尽可能准确、全面地约定,避免产生歧义。  
  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履行计划分为总体计划、分阶段计划和具体执行步骤;履行进度是指项目开始、阶段性和预期实施目标;履行期限是指时间分配、时间限制和完成工作进度的时间表;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的履行地,可以约定履行地,也可以约定不同义务在不同地点履行;履行地域是约定的技术成果在约定的地域范围使用和专业应用;履行方式是指采用何种手段履行,是提交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或新材料,还是提供配方、工艺、图纸或技术文件,或者是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服务、技术中介或技术培训,还包括当事人交付技术成果的具体时间和方式。  
  4、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技术合同的内容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或者标的的技术秘密涉及当事人利益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约定技术秘密事项的范畴、密级、期限以及承担保密义务的责任。约定技术保密条款或协议可以不受合同成立、终止的限制,合同变更或解除可以不影响技术保密条款或协议的法律效力。保密条款或协议应当考虑技术生命周期,约定有效期限。允许约定由技术秘密而延伸的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也应当是双方的,而不是单方的。  
  5、风险责任的承担。履行技术合同,特别是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往往会因遇到种种困难,使得研究开发转让项目难以实现预期的技术效果、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因此当事人订立技术合同时,应在预见性分析的基础上,事先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问题,明确风险的承担者、承担方式,认定风险的标准等内容。  
  6、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方法。这是直接关系到受托方利益的条款,需要谨慎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方法,当事人也要明确约定。技术转让合同中也要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分享办法。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  
  7、验收的标准和方法。在订立技术合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约定科学、正确的技术标准以及验收方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方法验收。当事人可以选择专家评议、国家规定的部门检测、鉴定会或双方认可的方式验收。同时不允许使用“先进、成熟、合格”等名词,不得使用国家淘汰的技术标准。  
  8、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法。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账目的办法。  
  9、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此条款约定应当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合同约定违约金,违约金视同赔偿全部损失。允许合同约定损失超过违约金时,补偿不足部分。合同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总额。
  10、争议的解决方法。技术合同争议有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和司法解决四种解决办法。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意愿约定发生争议时的具体解决办法。  
  11、名词和术语的解释。技术合同是专业性很强的合同,为避免因重要的关键词和术语发生歧义或者误解引起争议,当事人要重视这一条款。应当在合同中注明合同条款中有关特定名词和专业术语的解释,一些通用名词的界定。不能将地方语言和习惯用语用文字表达在合同上。  
  除了上述必备条款外,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应当列为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以备合同履行或者解决争议时参考。  
  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以及技术培训合同的培训人、技术中介合同的中介人,应当在合同成立后向所在地区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认定登记申请。同时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并生效的正式书面合同及相关附件,并在履行期内进行申报登记,有效期已过的合同将不予受理。合同文本(正本及全部附件)至少一式三份(登记机构需留存一份),字迹清楚、签字盖章完整有效(复印件黑章、签字无效),涉外合同需有与原件一致、有效的中文文本。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技术合同,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认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认定登记事项。

 

            


建议使用IE4.0以上版本,800×600 分辨率浏览
Copyright© 2004 吉林生产力促进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吉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244号 电话:0431-85172134 
邮编:130021  E_mail:jlppc2004@sina.com
维护制作:吉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络部